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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求方法,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信息来源: 湖北工会网 发布时间:2009-01-06 字体:【 访问次数:
   2005年4月,农民工金利中因交通事故死亡,获得赔偿金434000元。

  通城县马港镇马港村民金利中,于2002年到广东番禺市沙湾镇美乐多饮料公司打工。2005年4月10晚上12时下夜班途中,金利中被番禺市东冲公安派出所所长黄金塘酒后驾驶的丰田牌轿车撞倒,送医院抢救8天后,因头部伤重而死亡。马港镇工会接到其家属救援电话后,委派金亚斌同志赶到番禺协助金利中的兄长金利求、妻子赵美英处理金利中的有关事故补偿问题。当掌握了肇事司机的真实身份,利用他怕扩大影响后受到行政纪律等处分的心理,经过和黄金塘的几轮谈判,达成协议,由黄金塘一次性赔偿金利中死亡补偿等36万元,医疗费26000元,共计386000元。同时,通过协商,金利中的家属还从其务工单位美乐多公司争取捐款12000元,辞工补偿8000元,子女抚养费2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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