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铁路局是伴随着铁路管理体制改革于2005年3月18日成立的一个新局,现有基层单位76个(其中运输站段30个、指挥部7个),全局共有职工96419人,共有基层工会组织62个,车间级工会799个,工会小组3571,专职工会干部190人,车间兼职工会主席743人。
新的武汉铁路局成立以来,我们坚持和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不断创新和发展职代会制度,丰富职代会内涵,提高职代会质量,努力实现民主管理形式上的新突破。近几年来,我们以贯彻《湖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铁路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为重点,狠抓局、基层站段、车间三级职代会制度建设,结合实际制定了局《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控制程序》、《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实施办法》,全面推行和不断完善职工代表竞选、培训、旁听、质询、巡视检查、述职评议、职代会会前申报审批和会后报告、职代会预案预审、职工代表评议职代会、职代会筹备工作质量评审和半年通报等各项制度,有效推进了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一、强化责任意识,提高职工代表整体素质
职工代表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职代会质量。为提高职工代表责任意识和参政议政水平,使其整体素质跟上企业发展的需要,近几年来,我们先后印发了《关于建立武汉铁路局职工代表竞选制度的指导意见》、《武汉铁路局职工代表培训工作计划》等制度,对职工代表产生、职工代表履行职责、职工代表述职评议、培训进行规范,促进了职工代表素质的提高。
一是健全职工代表素质提升机制。新局成立后,我们即出台了《局职工代表培训工作计划》,要求三年内对职工代表全部培训一次。三年来,三级职工代表分别采取集中培训、分片培训、函授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培训。特别是对局级职工代表,我们坚持每年职代会召开前对所有普通职工代表,采取在省工会干校脱产集中培训一周的方式进行培训。目前,全局各级职工代表已全部接受了培训,实现了三年内对所有职工代表至少培训一次的目标。
二是推行职工代表竞选机制。为了把好职工代表产生的质量关,我们建立了职工代表竞选机制,指导各基层单位开展职工代表竞选活动。2006年我们在全局试行了职工代表竞选,明确了竞选条件、竞选程序、竞选原则,先后有一批不同层次的职工代表从竞选中脱颖而出,得到了职工的认可。竞选产生的职工代表不但政治、业务素质高,而且参政议政能力强。有的基层单位如襄樊北车站党政领导对竞选出的职工代表非常重视,逐个聘任为助理站长、聘期三个月,聘任期间享受单位副职领导待遇。近三年来,全局共有17个换届改选的单位实行了职工代表竞选。
三是落实职工代表述职制度。为督促职工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我们在全局56个站段级单位实行职工代表述职报告制度,要求职工代表每年在本选区内向职工群众述职一次,接受职工群众的评议。我们规定职工代表的述职范围必须是“六个汇报”:一是汇报在职代会期间,审议单位重大决策和重要规章制度中所做的工作;二是汇报在企业改革发展中,提出了那些提案和合理化建议;三是汇报自己主动征求和反映职工群众意见和要求的情况;四是汇报自己在宣传职代会的决议、集体合同和厂务公开方面的工作;五是汇报自己在参与职工代表巡视检查、专委会等活动中所做的工作;六是汇报自己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经验和体会。近年来,全局站段级职工代表述职率(书面述职)达到90%。
二、规范职代会运作,落实职代会各项职权
根据省总和铁总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路局实际,我们先后印发了《武汉铁路局职工代表大会控制程序》、《武汉铁路局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武汉铁路局职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和《武汉铁路局集体合同实施办法》、《武汉铁路局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实施办法》、《武汉铁路局领导干部向职代会述职述廉办法》、《武汉铁路局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情况质量评估办法》等文件办法,并严格按文件规定进行操作,确保了职代会质量。
一是规范会前操作程序。能否成功召开职代会,会前准备工作是关键。会前,我们主要是印发一个通知、召开三个会议、组织代表进行预审、做好提案征集整理。即:会前1个月发出开会通知,并将大会议题(议案),于会前15日内向省总、铁总申报;召开路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本届次职工(代表)大会议题(方案)、日程及召开会议的其他有关事项、召开工会负责人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参加的由行政主持的研究制定属于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有关方案的会议;召开平等协商会,形成集体合同草案,并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局工会负责将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有关方案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15天,发至各代表团(组),组织职工代表进行预审,广泛征求职工群众的意见。各专门委员会(小组)根据议案内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题预审,预审意见和建议在职代会召开前7天书面报告工会。工会将各代表团对方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归纳后,于会前4日转交行政。各代表团(组)围绕职工(代表)大会中心议题,在职工代表和职工群众中广泛征集提案,归纳整理后,填写提案表,报提案审理委员会(小组)。
二是把握会中重点内容。要准确把握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的重点内容事项。在预备会议上,我们重点把握大会主席团的选举、审议通过筹备工作报告和职代会闭会期间召开职代会联席会讨论有关重大问题提请大会确认等两个报告。在正式会议上,除正常的听取和审议相关议案的报告和表决通过大会有关议案、签订经大会审议通过的集体合同、民主评议和测评领导干部等制度性规定内容外,我们重点整理反馈职工代表在分组讨论审议大会议案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职工代表在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一是提请主席团会议慎重考虑;二是整理后由责任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逐条向职工代表答复。今年年初职代会上,我们收集整理职工代表讨论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150条,由涉及到的24个责任部门提出解决方案或解释意见给予答复,确保职工代表意见件件有回音、有结果。
三是严格落实各项职权。我们严格落实职代会审议建议、审查同意或否决、审议决定等职权。坚持企业的重大决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过职代会审议和实行无记名票决制,不断拓宽无记名票决范围,从形式上保障职工代表真实意图的表达。我们规定职代会必须至少有2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实行无记名表决。近三年的局级职代会,我们将职工福利费使用情况和预算安排、职工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和医疗保险金使用情况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实行了职代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对局级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也采取职工代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对行政工作报告、集体合同(草案)以及集体合同履行、职代会提案处理落实情况、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计划、财务会计(包括业务招待费使用)报告等职工关心的问题,以及企业重大改革方案均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对职工工资调整、奖金分配方案及管理制度,以及劳动保护和女职工特殊保护措施、职工奖惩办法等重要规章制度由职代会审查同意或否决;坚持做到凡未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的或职代会审议未通过的坚决不实施。同时,我们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由职工代表对本次职代会筹备工作、民主程序、各项报告质量、大会决议、专委会职能发挥、职工代表培训等职代会工作质量进行现场评价。通过广大职工代表现场监督职代会工作,进一步行使好职工代表职权等形式,使职代会在形式上更规范,内容上更全面,程序上更到位,有效促进了职代会质量的提高。
三、强化闭会期间职工代表权利的行使
为发挥职工代表在职代会闭会期间的作用,确保职代会的各项决议、决定的落实,我们印发了《武汉铁路局重大事务决策听证实施办法》、《武汉铁路局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和处理办法》、《武汉铁路局职工代表安全巡视检查办法》等制度,努力保护好职工代表的积极性,依法用好用足职代会赋予的各项职权,较好地发挥了广大职工代表在日常民主管理中的作用,。
一是推行重大事务决策听证制度。为了更好地发挥职工代表的作用,使职工代表在重大决策参与上有所作为,保证有职工代表参与企业的源头决策,我们制定了《局重大事务决策听证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对听证的适用范围、听证组织机构及职责、听证人员的组成及职责、听证会的组织及程序、听证会后的工作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实施办法》规定,凡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决策,重要规章制度,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出台必须召开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职工代表必须占与会人员的半数以上。2006年6月13日,我们召开了建局以来首次《铁路局安全“红线”管理规定》听证会,21名生产一线单位的职工代表参加了听证会。经听证后新推出的《铁路局安全“红线”管理规定》,做到了符合实际和便于操作,得到了全局广大职工的好评。实施听证制度三年来,铁路局和基层单位共召开听证会80余次。
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办。为确保职代会各项决议决定的落实,我们按照《局职工代表安全巡视检查办法》,采取定期组织职工代表检查的形式,对职代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办。近几年,我们每年两次组织局级职工代表对集体合同履行、提案的处理落实、职代会十件实事办结、职代会职工代表意见的处理、带薪年休假制度和厂务公开、职工生产劳动保护措施等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印发检查督办通报。通过检查督办,使职工代表充分履行了检查、监督的职责,提高了职工代表的履职能力,同时也促进了职代会各项决议决定的落实。
三是慎重研究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我们高度重视职代会闭会期间职工权益的维护,采取召开职代会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协商处理有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2007年印发了《局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实施办法》,对职代会联席会的职权、程序、参会人员比例予以明确。07年在局一届二次职代会闭会期间,先后召开了四次有代表团长、部分职工代表、专委会主任参加的联席会议,讨论和审议了局《提高职工岗位工资工作实施方案(草案)》、《职工带薪年休假暂行办法(草案)》、2007年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十件实事工程进展情况和厂务公开各专项工作小组工作情况报告,最大限度的维护了职工的权益,确保了全局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2008年一届三次职代会以来,我们先后召开了两次职代会联席会,讨论和审议2008年集体合同上半年履行情况、《武汉铁路局城镇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办法(草案)》和《武汉铁路局职工子女应征入伍推荐工作管理办法(草案)》两个办法(草案)。通过召开职代会联席会议,较好地保护职工群众的合法利益和保障职工当家作主权力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