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陆城街道办事处,松宜矿区、宜都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宜都市2011年度进一步深化“争当先锋号、建功新宜都”劳动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宜都市2011年度进一步深化
“争当先锋号、建功新宜都”劳动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广泛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的决定》的要求,全力以赴抓生产、抓经营、增收入、创和谐,以团结动员广大职工推动社会经济转型发展为工作主线,进一步深化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等活动,努力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市劳动竞赛组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市进一步深化“争当先锋号、建功新宜都”劳动竞赛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的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制定的“两个率先”目标的总体要求开展“争当先锋号、建功新宜都”劳动竞赛活动。竞赛活动要充分体现三个注重。一是注重群众性,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二是注重四个突出,即突出重要产业、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本单位重要经济技术指标;三是注重实效,做到有组织、有方案、有实施、有评价、有制度、有总结、有表彰,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引导职工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为宜都早日实现“两个率先”作出新贡献。
二、活动的组织领导
竞赛活动在市劳动竞赛组委会领导下进行,各地各单位健全完善相应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竞赛活动的领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有针对性、实效性、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竞赛项目、竞赛细则和奖励办法。把目标分解到班组,落实到个人,并
以车间、班组、科室为竞赛单位,组织职工人人参与到竞赛活动中,做到活动在基层、竞赛在班组、比武在岗位,使车间、班组、科室个人自觉形成比、学、赶、帮、超,争创一流,人人学、岗岗练、层层赛的学技术比技能氛围,掀起全市劳动竞赛活动的新高潮,推动“争当先锋号、建功新宜都”劳动竞赛活动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三、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着力开展“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引领广大职工争创一流工作、一流服务、一流业绩、一流团队,充分发挥班组建设的示范带头作用,团结协作、开拓进取、争创一流、在此基础上不断创造新业绩。
(二)根据省和宜昌市劳动竞赛组委会要求,在重点园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本单位重要经济指标中,深入开展“创优质量、创高效益、创低能耗、创优服务”和“提出一条合理化建议、引领一项操作技术、革新一项操作方法、创造一批优质产品”劳动竞赛活动。市劳动竞赛组委会在基层广泛开展岗位竞赛、组织广大职工献计献策、开展技术革新、创优产品的同时,将适时举办全市性有特色的行业竞赛。通过竞赛活动,普遍提高职工技能水平,努力培养更多的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职工,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三)在服务业开展“讲诚信、展风采、重利益”竞赛活动。围绕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目标,以评选“服务明星”活动为载体,在全市旅游、商贸、金融、教育、卫生等服务业单位开展讲礼仪、讲诚信和创建文明窗口、文明岗位、文明标兵等活动。努力营造“文明礼仪树诚信、优质服务某品牌”的服务氛围,促进服务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共同提高。
(四)在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强素质、比敬业、创一流、促发展”竞赛活动。以评选“行政服务标兵”活动为载体,围绕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掀起学技能、练本领、强素质、促发展的热潮。通过开展竞赛,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不断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促使机关干部全面提高综合素质,更好地履行服务职能,不断改善行政事业单位“依法依规、打破常规、特事特办、优质服务”的良好环境。
四、活动的表彰奖励
(一)在“争当先锋号、建功新宜都”竞赛活动中,认真组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职工参与面广,活动形式灵活多样、内容丰富多彩,工作实效突出的单位,颁发“争当先锋号、建功新宜都”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奖。
(二)积极参加“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且成绩突出的车间、班组、科室,命名表彰为宜都市“工人先锋号”称号。
(三)对“四个一”自主创新劳动竞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职工,授予“争当先锋号、建功新宜都”“金牌工人”称号。
(四)在旅游、餐饮、服务业开展的“讲诚信、展风采、重礼仪”劳动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人员授予“服务明星”称号。
(五)在行政事业单位开展的“强素质、比敬业、创一流、促发展”劳动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人员授予“行政服务标兵”称号。
对成绩特别突出的“工人先锋号”,市总工会将择优选择向宜昌总工会申报表彰,并向省总工会申报“五一劳动奖状”,各级工会也要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下属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活动的基本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竞赛査导机构、实施方案于5月10日前报市劳动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
(二)各地各单位要大力营造竞赛活动氛围,利用网络、报纸、电视、广播、专栏、简报、标语等方式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加强对竞赛成果的收集和资料整理工作。
(三)各参加活动单位要在明年3月10日前,上报年度职工劳动技能竞赛组织情况,完成各奖项的申报工作。推荐的先进事迹材料应词句精炼、重点突出、事迹翔实,1500字左右并加盖公章。市劳动竞赛组委会将组织考评组,采取听取汇报、专家评定、现场考察等办法进行评比,报市劳动竞赛组委会审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